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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安委办〔2019〕19号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人民政府,雄安新区管委会,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:
按照省安委会《关于印发〈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冀安委〔2019〕3号)和3月22日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省安委办研究制定了《河北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》。各地要坚持“安全至上、实事求是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评估,精准确定“四个一批”名单。要制定工作计划,明确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各市的“四个一批”名单,要并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、加盖公章后,于2019年5月底前报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联系人:韩涛 联系电话:0311-87803032
附件: 河北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
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9年3月26日